2010年6月17日,国家档案局发出《关于启用“中国档案行业徽标”的通知》?!锻ㄖ诽岢?,为更好地树立和宣传档案工作面向社会、服务各界、服务大众的良好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,向世界展示中国档案行业的风采,国家档案局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起,启用“中国档案行业徽标”?!锻ㄖ芬蟾鞯ノ桓荨吨泄蛋感幸祷毡旯芾戆旆ā饭娣妒褂没毡?。
为规范中国档案行业徽标的使用,充分发挥中国档案行业徽标在开展档案工作中的引导和宣传作用,依法?;せ毡?,国家档案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了《中国档案行业徽标管理办法》?!栋旆ā范灾泄蛋感幸祷毡甑氖褂米鞒隽嗣魅饭娑ǎ?a title="" href="../../../law/2014-03/21/content_35503.htm" target="_blank">点击查看《中国档案行业徽标管理办法》)。
国家档案局已授权中国档案报社统一制作和在全国发行“中国档案行业徽标”徽章等纪念品。每枚徽章价格5元(含邮寄费)。请填写《中国档案行业徽章征订单》后传真至中国档案报社发展部。各单位如需要徽标的具体应用,请直接与中国档案报社发展部联系。
点击下载:中国档案行业徽章征订单.doc (右键另存为)
联系单位:中国档案报社 发展部
联系电话:63020575、63168180(传真)
汇款方式:
银行汇款
户名:中国档案报社
账号:0200008019200022917
开户行: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琉璃厂支行
汇款时请注明购买“行业徽章”字样。 |